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通过其公司财务部、投资管理部及交易和市场部发布指导意见,旨在为新兴的代币化证券类别提供清晰监管框架。
SEC明确指出,代币化证券属于联邦证券法定义的“证券”范畴。尽管其以加密资产形式存在,所有权记录全部或部分保存在加密网络上,但仍需承担与传统证券类似的注册、披露及其他法定义务。
代币化证券的主要分类
SEC将代币化证券分为两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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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发起的代币化证券
发行方将区块链直接集成到所有权记录中,链上转账即代表实际证券转账。其与传统证券的唯一区别在于,主证券持有人档案由发行人在加密网络上维护。 -
第三方发起的证券
- 托管模式:第三方保管基础证券并发行代表权益的代币。SEC认为,此类安排与现有托管安排类似,联邦证券法同样适用。
- 合成模式:第三方将他人发行的证券代币化,为持有者提供经济敞口,但不赋予投票权等利益。此类资产被称为“关联证券”,可能包括某些结构化票据、股权证券及证券型互换。
SEC此次声明重申了其一贯立场,即代币化证券本质上仍属于证券。与此同时,纽约证券交易所等传统机构已表示正在寻求批准推出代币化证券交易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