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该通知是对原有文件的修订,旨在应对新的风险形势。
核心政策立场包括:
- 重申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
- 在境内开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 境外机构与个人不得非法向境内提供虚拟货币服务。
针对现实世界资产(RWA)代币化:
- 在境内开展RWA代币化及相关中介、技术服务,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一律禁止。
- 经业务主管部门依法同意、依托特定金融基础设施开展的业务除外。
- 境外机构与个人不得非法向境内提供RWA代币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