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近期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将RWA(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定义为新型证券活动。分析指出,此举可能使在内地与香港均持牌的证券中介机构受益,并认为以下三类跨境RWA业务具备可行性:
- 偏债类RWA代币化:核心特征为有明确期限,到期需还本付息。
- 偏股类RWA代币化:通常设有分红机制,无明确到期日。
- 其他类RWA代币化:例如基于黄金等资产的代币化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近期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将RWA(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定义为新型证券活动。分析指出,此举可能使在内地与香港均持牌的证券中介机构受益,并认为以下三类跨境RWA业务具备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