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资产等相关风险的通知》(42号文)发布当周末,中金香港相关团队已与多家公链及交易所接触,探讨业务合作可能性。

另有公链负责人表示,希望与投行等中介机构探索合作机会,蚂蚁、京东等机构亦对政策变化表示关注。

监管范围与重点

  • 香港是RWA境外发行地之一。
  • 以中国香港资产为底层资产的RWA,不在42号文监管范围内。
  • 若涉及境内证券或基金作为底层资产并在境外发行RWA,则由中国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

相关表述强调,对境内资产出境进行RWA将实施严格监管,不应解读为鼓励或放松监管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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