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概述
广东省开平市人民法院近日对一起利用虚拟货币进行“跑分”洗钱的案件进行宣判,涉案19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刑罚。
作案手法
- 2024年7月至9月期间,司徒某甲、司徒某乙等人组织犯罪团伙。
- 以“提供银行卡取现可获4%提成、拉人有奖励”为诱饵,招募14名“卡主”。
- 通过银行卡取现、兑换虚拟货币等方式,协助转移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所得资金。
判决结果
- 法院认定,19名被告人明知是犯罪所得资金仍予以转移,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至3年6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 本案涉案资金累计超过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