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概述
甘肃天水秦州区人民法院近期审理并宣判一起利用虚拟货币转移赃款的案件。被告人明知所取现金为诈骗所得,仍在7天内于监控盲区多次取现,总额超过39万元。
犯罪过程与判决
- 作案方式:被告人通过“高薪跑腿”兼职,将取现资金兑换为虚拟货币,转移给上线。
- 非法获利:在此过程中,被告人获利2.15万元。
- 法院判决:被告人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同时被责令退缴违法所得。
法官警示
- 线下取现是电信诈骗赃款“洗白”的关键环节。
- “跑腿取现”、“高薪日结”等兼职往往是诈骗链条的一部分。
- 公众应警惕代收现金、转账及协助转移资金等行为,避免成为犯罪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