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旗下期刊《数字法治》刊文指出,美国《统一商法典》修正案已获广泛采纳,其核心变革包括:

  • 接纳多样化交易方式:正式认可电子形式等多种交易方式。
  • 厘清货币关系:明确了有形货币、央行数字货币与其他虚拟货币之间的关系。
  • 创设新财产类型:引入了“可控电子记录”这一新型财产,并明确了其控制与流转规则。

文章认为,我国民商事规范也应面向数字交易、电子货币与虚拟财产的发展,进行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律完善,以激励经济与技术发展,并在国际制度竞争中取得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