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数字资产基本法》(加密资产第二阶段立法)草案拟引入多项投资者保护措施:

  • 无过错赔偿责任:若发生黑客攻击或系统故障,数字资产服务商或将参照《电子金融交易法》承担无过错损害赔偿责任。
  • 稳定币破产隔离:稳定币发行人需将不低于发行余额100%的准备资产存放或信托于银行等机构,并配置于存款、国债等低风险资产,以隔离发行人破产风险。
  • 强化信息披露与监管:数字资产经营者的信息披露义务、条款与广告监管标准将接近传统金融机构水平。
  • 允许境内销售:草案可能在强化信息披露前提下,允许数字资产在韩国境内销售,以改变此前“海外发行、国内流通”的惯例。

目前,在稳定币发行主体资格、审批机制等关键问题上,金融委员会与韩国央行等部门仍存分歧,政府案提交时间预计将推迟至明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