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总统签署了对该国银行和金融市场法律的全面修正案,标志着其将加密货币和数字金融正式纳入国家金融体系。
此次改革为数字金融资产、加密货币活动及金融科技发展建立了明确的法律框架。
核心要点
- 数字资产合法化:包括稳定币和代币化工具在内的数字资产已获得合法地位并受到监管。
- 交易所持牌运营:加密货币交易仅可通过获得许可的交易所进行,并接受严格监管。
- 推出国家数字货币:数字坚戈被正式承认为一种国家货币。
数字资产分类与监管
新法律首次明确允许数字金融资产在境内流通,并建立了结构化的分类体系:
- 以货币为支撑的资产(包括受监管的稳定币),其发行、流通和赎回由国家银行监管。
- 金融工具、产权、商品等资产的代币化版本。
- 在授权平台上以原生数字形式发行的金融工具。
这些资产将通过持牌的数字平台运营商发行,并需遵守与传统金融工具类似的风险管理、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保护规则。
加密货币交易所纳入监管
法律对无底层资产支持的加密货币交易实施监管。获得许可的加密货币交易机构将在国家银行监管下运营,国家银行将决定可交易的加密货币种类并对某些交易活动设定限制。这些机构也将被纳入国家金融监管体系,遵守反洗钱等法规。
金融科技发展与基础设施升级
改革鼓励银行投资金融科技公司,并设立专注于数字平台、网络安全等领域的子公司,以构建数字金融生态系统。
同时,国家正推进包括开放银行系统、国家支付轨道、数字身份交换以及数字坚戈在内的基础设施升级。数字坚戈的发行与流通规则将由国家银行制定。
区域影响
此举使哈萨克斯坦成为中亚地区在加密货币和数字金融监管方面最积极的司法管辖区之一。该国采取了可控的自由化策略,旨在吸引金融科技投资与数字资产活动,同时维护金融稳定,或将为邻近市场提供监管参考。